各位考生: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及根据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情况,现将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各类别联考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
序号 |
类 别 |
GCT/联考总分 |
单科最低分 |
1 |
农业硕士 |
165 |
20 |
2 |
教育硕士 |
125 |
20 |
二、复试科目
2015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均采用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如下:
《获得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四、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30-4:30
五、考试费用:80元。
六、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8:00-11:30
地点: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楼411室(新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审查表,并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办法:(1)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验证,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2)无法在线认证的考生,需申请书面学历认证。认证办法:工作单位在吉林省外的考生,请到本人工作所在省市的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工作单位在吉林省内的考生请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北方市场南门200米)。电话:0431-84685591,传真:0431-84666316
④所有复印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A4纸张),材料不全将不发放准考证。
七、其他
不参加复试或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