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确定建议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
2、各学院(部)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学院成立复试监察小组对本学院各专业(领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议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建议报考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领域工程硕士GCT成绩总分170分及以上者参加复试。
建议报考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GCT成绩总分198分及以上者参加复试。
建议其它领域GCT成绩总分180分及以上者(GCT成绩总分180分排名第684)参加复试。
注:考生可依据自身考试成绩及排序情况(详见《复试通知书》)、录取基本原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综合考虑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2、专业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3、复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要求4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工作
1.面试由学院自行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至研招办,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面试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三人及以上)进行,可结合考生的主要工作岗位经历、工作业绩、成果情况、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方面情况(含:参与科研活动)、业务进修情况(含进修外语)、有何特长、考取工程硕士生后设想与要求等方面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回答是否准确全面考查考生。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半数以上专家所给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所有专家平均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情况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或专业课笔试成绩未达到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面试及笔试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GCT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教育部下达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招生计划为565人),GCT成绩总分并列的考生按照复试面试成绩及复试笔试成绩之和确定排序。
录取无学位考生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0%,项目管理领域不得超过150人。
3、按照国家规定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940100)计划单列。报考示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940100)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70分的考生,复试面试及笔试成绩均符合要求,在满足录取无学位考生不超过该领域录取总数的10%的前提下,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三)学校将按照以上原则和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学校将与拟录取考生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委培单位应与报名时填写的单位一致。
六、其它
1、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2、复试笔试科目采取统一阅卷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面试成绩报送时间为1月15日,具体格式另行通知。
3、各学院应及时做好上线考生的通知工作,并做好通知记录。
4、本方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4日
点击查看:2015 在职工程硕士 GCT分数线 复试调剂 通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