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考生复试分数线
1、有学士学位考生GCT总成绩≥212分;
2、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总成绩≥218分;
达到复试要求人员名单将下发至各招生学院,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须提供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申请说明参见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2008年9月之前毕业不能提供在线查询打印件的,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复试考生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及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两处盖章缺一不可)。
(5)所有考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该表见附件1),此表面试时交招生学院;
(6)无学位考生还需填写《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无学士学位考生复试申请表》(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领域发表的文章及获得奖励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留档备查);
(7)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1:30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研究生学院
咨询电话(在职研究生办公室):0311-81668308
3、资格审查说明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允许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2)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时间:2016年1月9日-10日
地点: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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