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资格审查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第二阶段考试基本要求
(一)招生计划
156人(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文件下达)。
(二)复试资格
1、考生需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于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控制工程领域不受年限的限制)。
2、结合我校各培养学院以及各工程领域考生报考情况,GCT成绩需满足下表要求:
工程硕士 招生领域 |
专业方向 |
培养学院 |
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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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士学位考生 |
有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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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 |
结构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GCT”成绩≥196分 |
“GCT”成绩≥196分 |
建筑与规划设计 |
建筑城规学院 |
“GCT”成绩≥216分 |
“GCT”成绩≥2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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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GCT”成绩≥186分 |
“GCT”成绩≥1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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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工程 |
热能工程学院 |
“GCT”成绩≥192分 |
“GCT”成绩≥1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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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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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GCT”成绩≥216分 |
“GCT”成绩≥220分 |
机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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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GCT”成绩≥176分 |
“GCT”成绩≥176分 |
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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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GCT”成绩≥178分 |
“GCT”成绩≥198分 |
交通运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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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学院 |
“GCT”成绩≥172分 |
“GCT”成绩≥200分 |
3、与我校及各学院协议(联合)培养业务骨干企事业单位的考生,GCT成绩≥170分且具有学士学位,经招生培养学院研究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可参加复试;在省、市重大工程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企事业单位管理和技术骨干的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培养学院与研究生处共同审查同意,可在GCT成绩170分下破格15分参加复试。
符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1月8日前将考生复试回执单(附件1)发邮件至以下邮箱:654726262@qq.com。
二、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周五)上午9:00-11:00,到山东建筑大学新校区外文楼WW209室进行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报名费每人160元。
报到时,研究生处将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2、GCT考试报名网站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 该表需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考生本人填写的《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3)。
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资格。
三、第二阶段考试笔试与面试安排
考试时间:专业笔试:2016年1月15日13:00-15:00;
综合面试:2016年1月15日15:30-18:00。
笔试考场和面试地点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各领域及专业范围考试专业笔试参考书目见附件4。
四、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有关要求,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择优录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宜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当年有效。
2、录取结果公布:复试结束后,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上传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录取名单预计在3月中旬公布;
3、开学报到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
有关录取结果及开学报到事宜,4月上旬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信息,请各考生及时关注。网址:http://yanjiushenglt.sdjz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31-8636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