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考生初试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复试方案。现将复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2015年(2016级)在职人员攻读MPAcc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50分,单科不划线。
达到MPAcc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准备参加复试。
近期,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复试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日期、地点
1.日期: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13:00—17:00
2.面试教室:教学楼305 候考教室:教学楼306
四、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1月13日13点至候考教室(教学楼306)进行资格审查及政治理论报告提交,材料准备如下:
1. 准考证;
2.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单位审核处加盖公章;
3. 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工龄证明(需证明有两年以上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
7. 复试申请表4份(见附件1);
8. 政治理论报告(见复试科目)。
特别提醒: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时将统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五、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
请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基本内容,根据近期经济、政治及社会发展,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你的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2)
注意: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政治理论报告请于1月13日13点交至候考教室(教学楼306)。
2.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形式:个人及小组面试
范围:专业及宏观经济知识、综合素质能力
六、复试流程
2016年1月13日
13:00-14:00 资格审查(教学楼306)
14:00-17:00 个人及小组面试(教学楼305)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3份复试申请表参加复试。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务必准时参加复试,凡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当天学院可提供食宿,费用考生自理,有需要考生请于1月6日前联系研究生部。
3.我院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初试成绩、政治考核情况、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事宜请随时关注我院在职MPAcc网站http://www.nai.edu.cn/mpacc.php。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505024/5557 王老师/韩老师
电子邮箱: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mpacc.php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邮 编:1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