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
复试分数线 |
达线人数 |
招生计划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136,外语≥46,总分≥190 |
108人 |
100人 |
工程硕士 |
GCT≥204 |
41人 |
40人 |
公共管理硕士 |
93人 |
75人 |
|
工商管理硕士 |
102人 |
75人 |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请于2016年元月10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龙河校区文东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
资格审查具体地点 |
法律硕士、工程硕士 |
文东楼303(会议室) |
MBA、MPA |
文东楼313(会议室) |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法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5年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该表,如实填写)。
3、公共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2015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16年元月10日下午1:30-3:30(请考生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科目:(1)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2)工程硕士复试科目:相关专业课。
地点: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具体考场资格审查时公布。
2、面试:
(1)工商管理硕士: 2016年元月10日上午8:30-12:00,在龙河校区逸夫图书馆三楼第一、二、三会议室进行分组面试,具体见安徽大学2015年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程序及办法.doc。
(2)公共管理硕士: 2016年元月10日上午8:30-11:00,面试地点在文东楼405,具体复试办法见安徽大学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复试办法.doc。
(3)法律硕士:法律硕士不再组织面试,录取规则为:对政治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100名。如排名在第100名的考生出现初试成绩总分并列时,则以专业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以先获得学士学位者优先录取。
(4)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不再组织面试,录取规则为:对政治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GCT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40名。如排名在第40名的考生出现GCT成绩总分并列时,则以英语运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初试时),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