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报考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可参加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
考生“GCT”成绩196分以上(含196分,194分者可自愿参加考试,作为优先候补录取);
二、总体安排
1.报到:
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请看1月5日公布的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时间:
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0:00点;
2.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的物品:
(1)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om)下载“考生资格审查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均可);
(2)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1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专业笔试:1月9日上午10:10—12:00(专业基础笔试科目见研究生招生网站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4.综合面试:1月9日下午,具体见学院安排。
5.课程学习:1月10日8:30—10:00《科学研究方法论》专题讲座
6.交纳第一学年学费:复试合格考生在2016年1月10日上午10:00-12:00到学校黄金校区财务处缴纳第一学年学费8000元(缴费时应刷银联卡)。
1月15日前未按要求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有关事项
1.学院负责电话通知考生,并统计考生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2.各学院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并于1月5日前将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交研究生院备案。
3.各学院于2016年1月10日上午10:00前将复试合格名单交研究生院,1月13日上午12时前将第二阶段考试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笔试试卷(按所列顺序理好)及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院。
4.为了让在职学员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校在1月10日上午安排《科学方法论》的课程学习。该科目为必修环节,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否则不能获得学分。
5.如出现不参加复试,或确定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者,不予录取。
6.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入学前需进行学历、学位信息验证,请考生报到时提供《中国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未能进行在线学历认证者,需提供中国学认证部门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所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任何时候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学习资格或追回所授学位,产生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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