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和《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资格线
(一)工程硕士
有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70分,无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80分。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以外的工程领域,如报考信息为2012年7月31日以后获得学位者,按无学位计算。
(二)法律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63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2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19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20分。
(四)工商管理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20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20分。
二、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省内院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相同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要求全国联考成绩百分位大于或等于58%,且英语单科符合我校相应学位类别复试条件。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提交《青岛大学2015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1)以及全国联考报名平台下载的《资格审查表》和网页成绩单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qdu85954388@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学位类别+申请调剂”)。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将通知考生前来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月10日。一般录取前需要考生出具第一志愿单位同意调剂函。
三、复试
工程硕士复试又称“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需进行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复试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限工程硕士)或政治理论笔试(限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安排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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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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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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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交验复试材料一份、交复试费180元/人、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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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下午13:30-16:30;
2016年1月16日
上午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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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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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凭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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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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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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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交验复试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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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17号,各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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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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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报到
①须本人交验报到复试材料一套(其中含两份资格审查表)
②交复试费180元/人(鲁价费发【2009】87号)
③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仔细核实填写相关内容后面试时交面试老师)
④按各学院要求准备专业测试(面试)相关事宜。
2、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
①专业课考试为闭卷考试,政治理论考试为开卷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具有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②政治理论考试和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到现场通知
。
③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④专业课考试大纲和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可查询研究生院(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
招生简章-2015年在职联考复试阶段考试课程大纲发布通知/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373&columnId=560)。
3、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
①相关学院负责所属专业学位类型和工程领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专业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②学院验证考生复试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收取一套复试材料(其中含一份资格审查表);
③专业测试(面试)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并详细记录在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记录上。
④原则上优先安排青岛市外生源进行专业测试(面试)。
四、复试材料准备
请将下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套报到时交报到处,一套面试时交面试学院。原件验证后返还本人。
(一)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需从教育部学位中心联考报名网站个人信息平台打印,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须准备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随第一套材料交报到处,一份交复试相关学院);
(二)《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报考学位类别填写);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要求是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学位证书查询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查询方式见附件5;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毕业证的考生,本人需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以及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待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必须于2016年2月28前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审查,因未按要求提交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2015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联考报名网上打印的本人全国联考成绩单。
五、录取
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复试资格线不是最终录取线。复试录取时按以下加权方法进行排序:综合分数=70%
* 入学联考成绩+ 30% * 面试成绩。我校将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复试考试情况以及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以下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不参加复试者;
3、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或专业测试(面试)单项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
六、学费
我校录取学生的学费标准已在网上公布,学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在职教育-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收费标准2015)。
七、其他
(一)我校针对进出校园车辆实行门禁收费系统,请考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复试。
(二)复试录取期间,我办只接受顺丰快递的信件来往,请考生不要通过其他快递邮寄相关资料。学校寒假期间2016年1月29日-2月25日办公室不接受快递业务。
(三)
我校一般在2016年3月底公布复试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在2016年3月12号后登录全国联考报名平台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四)我校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网站(grad.qdu.edu.cn)将及时公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
请考生务必根据《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附件6)进行自审,并提前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等具体安排,严格按本通知和学院要求参加各环节的复试工作。
咨询: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
电话: 0532-58976487
E_mail: qdu85954388@163.com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青岛大学浩园2号门内,浩园教学楼1008室(限顺丰快递)
青岛大学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2-859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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