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国家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等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相关学院成立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3-5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学院(部)复试办法及细则审核通过后,复试前在各学院(部)网页对外公布。 三、第二阶段综合测试分数线(具体名单见附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 A:有学士学位GCT总成绩不低于168分。 B:无学士学位GCT总成绩不低于178分,且单科中的英语成绩(英语运用能力)不低于38分。 2、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最终指标以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各专业领域具体指标为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A:工程硕士各领域GCT总成绩不低于164分。 B:艺术硕士各领域GCT总成绩不低于174分。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部)自定。 五、录取 各学院(部)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根据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考生复试所需携带材料(直接带到考场)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盖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硕士、职业学校教师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参照附件)。 5、工程硕士请提前将《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填好打印,以备综合面试时使用。 七、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地点:陕西科技大学教学楼1C203、204、205、206,具体安排请到考场查看。 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如有缺席,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附.各学院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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