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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15在职工程硕士GCT复试分数线224分11年工龄降10分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发布日期:201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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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须知

1.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必要条件:

2015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 GCT成绩单科不低32,总分不低于224。对工作年限满11年(含)以上的考生入围第二阶段考试的GCT总分给予降低10的照顾。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731日。

2.清华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日期:

专业基础:2016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综合面试:2016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3.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携带GCT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

4.我院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1230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建筑馆一层中101培训中心办公室。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提交及出示的材料:

1)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参加GCT考试的准考证;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6总评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面试占30% ,专业基础占70%GCT成绩只作为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7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交纳第二阶段的考试费100/人。凡未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建筑学院培训中心
2015年12月25日

点击查看:2015 在职工程硕士 GCT分数线 复试调剂 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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