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文件精神,GCT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方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GCT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复试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程序等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我校工程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GCT总分≧186
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资格审查程序
(1)提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查验。
(2)提交下列资格审查材料:《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工作证复印件;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交。上述三份材料请按1-3的顺序用一枚钉书针装订。
(3)缴纳复试阶段考试费用150元整。
(4)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请其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单位推荐意见和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3、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不进行资格审查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复试含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工作由考生报考学院组织并通知考生。
四、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 院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王老师 025-83492423 |
2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
严老师 025-83492263 |
3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
蔡老师 025-83492451 |
4 |
管理学院 项目管理 |
沈老师 025-85866108 |
5 |
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
王老师 025-85866506 |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