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文件,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2015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入第二阶段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为:
1、项目管理和工业工程领域:各单科成绩不低于22分,且∑GCT≥180分。
2、其他领域:各单科成绩不低于22分,且
有学士学位考生 ∑GCT≥172分;
无学士学位考生 ∑GCT≥180分。
二 复试安排
1、时间与地点: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安排,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由各学院电话通知或于1月12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总分150分。各领域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表1。
(2)综合面试着重考核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考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可提供能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发表论文、项目、获奖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 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各学院复试前审核: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后,收取以下材料2套,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盖章原件;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四 复试费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及相关测试的考生需缴纳费用120元/人。在复试资格审查时由各学院代收。
五 录取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各领域的录取名单根据领域招生指标和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分领域排序)。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GCT成绩×40%+复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分别按GCT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六 其他事宜
1、请保持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各学院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上线考生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好附件2表格,面试时交给主考老师。
3、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