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我校招收在职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全国联考GCT分数不低于170分(含170分)。
二、调剂
我校今年不接收其它学校的考生调剂,且本校考生不得跨领域调剂。
三、“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由各领域自行安排复试具体时间。
(二) 复试地点
由各相关学院安排,并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三)复试费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参加复试考生在报考学院缴纳复试考试费120元(费用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费、综合面试费,每人共计120元)。参加复试考生凭计财处所开票据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环节。
(四)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3.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考生个人账户,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并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二份。
4.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笔试环节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着重测试相应领域的应用理论;面试环节主要侧重于对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六) 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下载《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并填写完整,参加面试时交给主考老师。
(2)请考生务必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请各位考生严守考试纪律,凡是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件三)。
(4)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40分,面试环节成绩60分。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GCT考试成绩(换算成100分)*0.6+复试成绩(百分制)*0.4
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
1、根据《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第八条第7点内容,“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五、各领域复试咨询电话:
工程领域名称 |
所在学院 |
联系电话 |
控制工程 |
信息学院 |
郭老师 0816-6089332 |
集成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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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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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 |
王老师 0816-2419203 |
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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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
环资学院 |
冷老师 0816-6089462 |
矿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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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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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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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土建学院 |
张老师 0816-2419253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罗老师 0816-6089362 |
机械工程 |
制造学院 |
张老师 0816-6089686 |
化学工程 |
生命学院 |
程老师 0816-6089517 |
安全工程 |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