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将在复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学校根据报考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
4.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根据初试成绩、资格审查、复试结果、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参加复试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打印一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
③2015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替考、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2、复试内容: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测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要结合现场工作实际,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情况,综合素质面试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
3、时间、地点安排
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0:30到科技大厦高层区10楼1001教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016年1月9日下午1:30—3:30在科技大厦多层区W305和W309教室进行专业课考试;
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工程领域所在学院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4、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下表)
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领域名称 |
方向 |
专业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矿业工程 |
采矿工程 |
煤矿开采学 |
《煤矿开采学》徐永圻 主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 |
矿物加工工程 |
洁净煤技术 |
《洁净煤技术发展及应用》,俞珠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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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及工程 |
通风安全学 |
《通风安全学》,张国枢等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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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
电气工程 |
电路原理 |
《电路》(第五版),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 |
《机械设计》(第八版),濮良贵、纪名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建筑学 |
建筑结构与选型 |
《建筑结构选型概论》,叶献国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 |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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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 |
四、录取
根据考生思想品德、入学考试总成绩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GCT”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由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原则上复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有关事宜
1、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2、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下载《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填写好,面试时上交。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451-88036418 13895773383 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