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分析化学专业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年将接收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调剂,面向化学、环境、生物学科考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
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到环境研究院,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原报考专业及拟调剂我院专业的学校复试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学科调剂要求:
(1)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
(2)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学术型考生;
4.不接收专业学位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的调剂。
二、二志愿调剂考生
报考外校考生申请往我院调剂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满足“(一)校内调剂”中1-3的各项规定。
2.调剂考生的毕业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考生的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上款所列的学校(专业)之一。
(2)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及所属科研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及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机构。
4.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及我校的复试基本要求。
5.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三、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须于3月底(具体时间再通知)前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的调剂申请。复试具体安排见3月中旬即将发布的《山东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四、其他事项
1.我院将于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再通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调剂信息,以免申请无效。
2.被我院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对不接收通知的,我院将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3.因全国复试分数线尚未公布,考生可先行网上申请、参加复试;待国家线公布以后我校将对所有调剂考生进行检测,未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15963126309咨询邮箱:xufei@sdu.edu.cn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山东大学工程力学系接受力学专业调剂生。
基本要求如下:
1.达到山东大学分数线(过段时间会在山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本科毕业于211或985院校;或者具有力学专业博士点的院校;
3.可接受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相近专业包括但不限制为:数学类、物理类、土木工程类、水利类、机械类、能源类等
联系方式:shaoweiwang@sdu.edu.cn王老师
邮件中请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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