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专业学位类调剂方案
125200公共管理
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双证公共管理硕士调剂方案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双证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http://zs.graduate.bnu.edu.cn/pb/zyml/zsjz/detail?yxsm=025&zydm=1252;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MPA、MBA或MPAcc,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
3、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高水平高校,报考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应不低于我校;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校MPA复试基本分数线,即:英语45,综合能力95,总分155。
二、调剂申请程序
浏览招生简章并了解各专业方向情况后愿意申请的考生,请按如下流程操作:
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本人登录“北师大硕士生招生调剂申请系统”(http://zs.graduate.bnu.edu.cn/core/ucontent/page/ss_tjfs)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确认无误后签字,附上个人介绍等相关材料送交我院,由学院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方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个人介绍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通过即可参加复试。
学院以接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20室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米老师收,邮编100875。
三、复试办法
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五、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5200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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