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考生调剂意愿,预先做好调剂复试工作,现就我校预调剂工作说明如下:
一、2016年我校招生学科门类
(一)学术型: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管理学(12)
(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0852)(13个专业领域)、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工程管理(1256)、汉语国际教育(0453)、新闻与传播(0552))、翻译(0551)、社会工作(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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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2、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认定专业相近一般是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3、符合国家其它调剂录取规定。
(二) 调剂程序
在国家分数线公布以前,有意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可联系预调剂的学院咨询并填写《2016年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对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会通知具体复试相关事宜,考生可按要求参加复试。
按国家要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工作。此系统预计三月中下旬开通,开通后预调剂考生务必登录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会向考生发送相关通知,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拟接收调剂专业
以下为我校拟接收预调剂的专业,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开通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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