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复试分数线
总分:208分以上(含208分);单科: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0分以上(含120分)、外语60分以上(含60分),参加预复试共77人,复试比为1:1.5左右。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0名
三、预复试形式
笔试+面试
四、预复试时间与地点
2016年3月12日(周六)全天
笔试时间: 8:30-8:50 政治笔试 9:00-12:00 专业综合笔试
笔试地点: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6403室和6405室,具体考试教室,请当天查看第六教学楼一楼大厅公告。
面试时间: 13:30-16:30
面试地点: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六教学楼北楼6楼,预复试流程及分组安排,请见当天第六教学楼北楼一楼大厅现场公告。
五、预复试内容与分值
预复试总分30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为:
1、笔试(150分):
(1)政治理论(10分):参考内容“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01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专业综合笔试(140分):
会计学(90分):参考书为《会计学》(陈信元,第四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
财务管理(30分):参考书为《公司财务》中译本第九版(原书Corporate Finance9th, Stephen A. Ross, RandolphW. Westerfield, Jeffrey F. Jaffe吴世农、沈艺峰、王志强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审计(20分):参考书为《审计学:一种整合方法(第14版)》(阿尔文.A.阿伦斯(AlvinA.Arens)等著,谢盛纹译,张龙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3年1月第1版)。
2、面试 (130分):
英语口语30分、会计专业知识50分、思维反应能力50分。
3、背景考核(20分)
考查项目 |
最高值 |
赋值说明 |
考核依据 |
工龄 |
10 |
每年1分,满分10分 |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处)的证明原件 |
职称 |
5 |
高级职称5分、中级职称3分,初级职称2分。 |
验证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
资格证书 |
5 |
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 |
相关机构的证明原件,不包括会计上岗证等。职称中已赋值计分的此处则不计分 |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预复试当天下午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方法,请查询http://renzheng.cscse.edu.cn/;报名阶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录取。
七、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时请准备提交以下两套材料:
1、材料1: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2份(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名阶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有关申请学历认证方法,请查询:http://www.chsi.com.cn/。
2、材料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原件(需单位出具证明并要人事处盖章,无格式要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以不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需验证原件,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不包括会计上岗证等)。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材料1和材料2用回形针分别装订,以上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
八、体检
考生可于3月11日(周五)13:30到我校门诊部进行体检(校内体检免费,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预复试通知单),门诊部地址:国定路777号(近生乐食堂),上海财经大学医疗健康服务中心。
考生亦可自行到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于预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需要体检项目为: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体检表格请考生登录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下载http://hq.shufe.edu.cn/structure/jkgl/jktj/xstj_con_74995_1.htm。有关体检须知请考生登录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九、录取
录取工作将在国家线下达后,在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参加预复试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其预复试成绩将成为正式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成绩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正式复试和录取资格。预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预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两者分别占总成绩的50%与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3×0.5。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预复试分数线、预复试安排、打印预复试通知单、预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按学校统一规定,校外车辆不能进入校区,请大家搭乘公共交通。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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