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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7在职双证MBA招生简章454人含非全日制EMBA104人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MBA中心 发布日期:201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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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育、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作为“新丝路大学联盟”创办高校,西安交通大学正在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专业学位】

141

其中,全日制15名,拟招收推免生10名;非全日制126名(工程管理50名、会计76)。

125600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③-无④--

复试说明:同MBA

125300会计

01(全日制)不分方向

02(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③-无④--

复试说明:复试科目:会计学、财务成本管理

035102法律(法学)

01(全日制)不分方向

02(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26MBA中心

【专业学位】

454

非全日制454名(含EMBA104名)。

125100工商管理

01(非全日制)管理方向

02(非全日制)金融方向

03(非全日制)EMBA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③-无④--

复试科目详见MBA中心网页

【专业学位】

120

非全日制120名。

125200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

复试说明:复试科目:行政管理学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000名:

1.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4000名,修业年限2-3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1000名,修业年限2-5年。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各学院拟招生类别及人数详见招生目录,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017年拟招收推荐免试人数2000名,具体接收章程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查询,各学院招收推荐免试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a.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成人、网络、自考应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业务骨干,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3.接收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除外)的相关专业为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前四位代码:0852)。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提供者不予现场确认。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按相应专业考试科目填报即可。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按照解放军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国防生”,对未注明“国防生”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3、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须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在陕西(须出具单位证明、工资条及劳动合同)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135100)及同等学力(报考MBAMPAMEM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

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

4.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5.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6.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7. 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8.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二)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现场确认须知”)

1. 时间:20161110-12日。

2.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宪梓堂一楼(交大南门向西100米)。

3. 提交材料:网上报名信息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发表文章等),待招生单位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

6.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6122425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26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73月。

考生应在20161215—20161226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异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五、复试

2017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各学科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

1.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由西安交通大学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费用

(一)考生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学费标准

被录取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三)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进行评选上报,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年。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标准为每生500/月。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动态调整,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10000/年)和二等(每生8000/年)。长学制研究生在转博前可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评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80%)。每名硕士研究生在当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4.专项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者可兼得。(a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长学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特等奖为10000/生,一等奖为3000/生,二等奖为1000/生。(b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为5000/生,二等奖为3000/生。(c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公共卫生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以及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六、七年级医学七年制学生和六年级医学八年制学生,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为5000/生,二等奖为3000/生。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每学期面向研究生招聘人员,并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按课程计),硕士研究生2400元,博士研究生3200元;每个标准助管岗位,硕士研究生600/月,博士研究生800/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1100/月,博士研究生1300/月。助研岗位津贴按学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导师或实习单位承担。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 yzb@xjtu.edu.cn

网址:http//yz.xjtu.edu.cn   传真:(02982664655

我校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机械学院

82663802

朱老师

材料学院

82665286

冯老师

能动学院

82668701

王老师

电气学院

82664000

郝老师

电信学院

82668663

韩老师

航天学院

82668754

陈老师

数学与统计学院

82663938

刘老师

管理学院

82665353

白老师

理学院

82668740

童老师

人文学院

82663705

吴老师

软件学院

82664760

秦老师

外语学院

82665499

杨老师

生命学院

82663926

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82668187

吕老师

医学部

82655038

卢老师

化工学院

82665836

杨老师

公管学院

MPA

82664542

82668031

忽老师

曹老师

经金学院

82656906

蒲老师

金禾中心

82667920

郑老师

人居学院

83395107

董老师

法学院

82668124

尚老师

研究生院(苏州)

0512-69562811

周老师

MBA中心

82665681

唐老师

前沿研究院

83395043

朱老师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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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  2017年双证MBA招生简章 学费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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