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土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127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2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68人。非全日制研究生73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化学工程学院 | ||
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1物理化学(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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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 ||
085231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40食品化学(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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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3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940食品化学(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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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2材料科学基础(II) 或903高分子化学与物理(II) |
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的学生应是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本科生或专业相近的相关专业本科生。 |
机械工程学院 | ||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7机械原理(Ⅱ) 或908微机原理(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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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6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11工程热力学(Ⅱ) 或912材料力学(Ⅲ) 或913流体力学(Ⅱ) |
学生本科专业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及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其他二级学科本科专业。 |
085236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07机械原理(Ⅱ) 或909工业工程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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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或337机械原理(Ⅲ) ④914工业设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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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19通信原理(Ⅱ) 或920信号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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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22自动控制理论(Ⅱ) 或923微机原理及应用(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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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57自动控制原理(Ⅱ) 或958C++程序设计(Ⅱ)或960计算机网络原理 |
欢迎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电气类、机械类、仪器类、数学类、物理学类、电子商务类、统计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报考。 |
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58C++程序设计(Ⅱ)或959软件工程 |
欢迎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数学类、电子商务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报考。 |
建筑工程学院 |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01建筑学(包括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技术,历史建筑保护与再生,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等分方向) 02城乡规划学(包括城镇化与区域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技术与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等分方向) 03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包括混凝土细观结构与力学,混凝土结构与材料耐久性,混凝土构件,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钢结构(包括钢结构和轻钢结构,网架与网壳结构,空间结构等);建筑施工技术,建筑经济与项目管理等分方向) 04岩土工程(包括软粘土工程学与地基处理,土动力学与岩土地震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境岩土工程,海洋土力学与海洋地质灾害预测与控制技术等分方向) 05桥梁与隧道工程(包括大跨度桥梁设计理论及方法,桥梁结构动力分析及防灾,桥梁结构检测,损伤识别、健康监测及安全评,隧道与地下工程设计理论与方法,隧道高仿真度数值计算与信息化施工,道路工程新材料与新型路面结构,交通工程健康管理等分方向) 06市政工程(包括工程水力学与市政管网系统优化,废水与给水处理理论和技术,水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海洋能利用技术等分方向) 07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包括工程结构抗震与城市地震安全,灾害风环境与工程结构抗风,工程结构灾害预测和防治,工程结构风险评估与管理,结构健康监测等分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1数学一 ④945材料力学(IV) 或946水力学(Ⅱ) 或947城市规划原理 |
本学位点的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4个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港口工程等相近专业或学科毕业;市政工程方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给水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及相近专业或学科毕业;建筑学、城市规划方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风景园林、环境艺术等相近专业或者学科毕业。 |
生物工程学院 | ||
085238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8生物化学 ④937工业微生物(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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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 ||
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01环境生物与催化 02环境化学与污染控制 03环境化工与资源化 04环境毒理与生态修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36生物化学(Ⅱ) 或939环境化学(Ⅱ) |
专业要求: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化学及相关专业。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
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01职业教育政策 02区域职业教育发展 03职业教育教师发展 04职业院校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74职业教育管理 |
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01职业教育信息化 02全纳教育科技 03教育大数据与个性化学习 04信息技术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73教育技术基础综合(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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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 01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02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03特殊儿童心理健康 04大学生心理健康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75心理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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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20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 01加工制造类职教课程与教学 02信息技术类职教课程与教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77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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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
085235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52有机化学(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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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00药学(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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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01环境设计 02视觉媒体设计 03公共艺术设计 04工业设计 05动画与数字媒体设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502艺术综合 |
初试的“艺术综合”考试时间为6小时,需要携带绘图工具。 “艺术基础”和“艺术综合”按研究方向出题,请参考当年考试大纲进行备考。 |
法学院 | ||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非法学专业毕业生。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除完成国家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教学外,还开设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民商法律实务、刑事辩护、刑罚执行、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等系列特色方向模块课程,以适应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法学专业毕业生。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除完成国家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教学外,还开设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民商法律实务、刑事辩护、刑罚执行、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等系列特色方向模块课程,以适应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实际需要。 |
MBA教育中心 | ||
085239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929项目管理 |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管理学、经济学和工程技术等知识,同时,对从事项目管理工作有着一定的兴趣。 可跨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我校其它专业学位中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的任一组考试科目跨学科报考。 本专业有工作年限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
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930物流管理 |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管理学、高等数学、信息系统等知识,同时,对从事物流管理工作有着一定的兴趣。 可跨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我校其它专业学位中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的任一组考试科目跨学科报考。 |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我校列入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除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6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为6.5万元;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12000元/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
十三、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2.浙江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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