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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8双证法律硕士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学费7.5万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深圳大学法律硕士 发布日期: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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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36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4)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历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查得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籍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境外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上述学历证明资料。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9-10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预报名仅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成功则视为有效):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同统考生,并与统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的考生,应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427)。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地点: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深圳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详细流程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大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关注,现将流程简介如下: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本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复试
    复试内容:笔试(法律综合、专业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法律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注册满的学生证)、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者非定向。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8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暂未定,不提供住宿。其他校内待遇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行政办公室(2323-3)
    电话:0755-26535056仲老师
    邮箱:fxy@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31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4)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历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查得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籍信息原则上在中国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得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境外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上述学历证明资料。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9-10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预报名仅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成功则视为有效):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同统考生,并与统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的考生,应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427)。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地点: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深圳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详细流程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大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关注,现将流程简介如下: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本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复试
    复试内容:笔试(法学综合、专业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法学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注册满的学生证)、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者非定向。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8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暂未定,不提供住宿。其他校内待遇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行政办公室(2323-3)
    电话:0755-26535056仲老师
    邮箱:fxy@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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