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依据教育部及我院《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差额录取。推免生选拔工作由中乒院及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
二、组织工作
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负责,教务处协助,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三、名额分配
初定名额31名(依据去年名额,若有变动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推免名额的分配依据中乒院、各二级学院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教务处提供)折算。具体分配见下表:
学院名称 | 应届毕业生数 | 推免名额 | 候补名额 |
中国乒乓球学院 | 36 | 1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159 | 5 | 1-2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407 | 12 | 1-2 |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 167 | 5 | 1-2 |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 106 | 3 | 1-2 |
武术学院 | 63 | 2 | 1-2 |
运动科学学院 | 100 | 3 | 1-2 |
总计 | 1038 | 31 |
注:在推荐阶段,当推免生因故取消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时,候补同学依序递补。
四、优秀运动员选拔条件
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申请体育硕士(运动训练)运动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二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级别锦标赛、冠军赛或联赛)冠军(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竞赛项目为准)。在其他类全国性高等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经认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接收推免生的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及专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报考所有招生简章内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参考《2017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侧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专业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休闲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新闻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方向)、体育工程学、应用心理学、体育管理、体育赛事运作等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其中艺术硕士学制三年)。侧重考察学生的体育技能和学习能力,根据学习成绩、运动技能水平、专业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有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舞蹈、电影、广播电视)等专业。
其中运动训练专业的推免生限报专业学位硕士。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武术表演方向)的推免生限报艺术专业学位硕士。
六、申请办法与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向专业所属学院申请报名。(截至时间为6月28日上午12:00前)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8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在“申请学位类别”、“申请硕士专业及研究方向”栏将申请学位类别(学术型/专业型)和专业填写清楚。
2.本科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填写《主干课程平均绩点表》(附件4)。主干课程为培养方案中带*课程,4.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没成绩单者附教务处证明)。
5.运动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中乒院及各二级学院(截至时间为7月5日)
1.6月26日前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参考《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上体院院字〔2007〕22号)制定本院推免评选标准和实施细则,评选标准以现有教务处绩点折算办法为准。本院网上公示并上报研究生处。
2.6月28日-6月30日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学生课程完成情况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
3.7月3-6日组织面试,按细则要求折算总分。考核结束填写《申请推免学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需按总分排名次序填写)(见附件)。
4.7月7日15:00前,将《申请推免学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学生的《申请表》、外语四、六级、成绩单、主干课程绩点表等材料送研究生处。同时将本二级学院获推免生资格名单在各二级学院网站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核过程的材料自行存档备查(包括组织评审的面试表及其他打分的原始材料、学生的各类奖项材料,保留一年)。
(三)教务处协助审核中乒院及各二级学院学生课程修读情况,优秀运动员的获得成绩的项目与赛事等级。
(四)研究生处(截止时间7月13日)
汇总推免生名单上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本校获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
七、若有特殊情况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