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2.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两年以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3.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请参照当年本省、市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4.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请参照当年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招生名额
2018年计划招生:地球物理学14人、构造地质学8人。我所2018年招收若干名推荐免试生,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积极报名。
6.学习方式和年限
我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术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7.学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在研究所学习期间住宿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我所同时完善了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以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奖助学金及在学期间待遇
(1)助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面为全体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2)助研津贴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享有助研津贴,覆盖面为全体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3)其他待遇
二、三年级研究生享有和与本所职工相同的餐补和出差待遇等。
9.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培单位;非定向培养学生自主就业。
10.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所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