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博学笃志、格物明德”为校训、以科教融合为特色的创新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2012年6月,教育部批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国科大开始招收本科生,形成了覆盖本、硕、博三个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
国科大以“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为办学理念,与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包括研究所、院、台、园、中心等,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培养体系、科研工作等方面高度融合。学校由京内四个校区(玉泉路、中关村、奥运村、雁栖湖)、京外五个教育基地(上海、广州、武汉、兰州、成都)和分布在全国的116个培养单位组成。近年来,国科大不断深化科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建设,与各培养单位“共建、共治、共享、共赢”。
国科大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学位自主审核的20所高校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国科大30个学科被评为A类,其中A+学科18个;在2018年3月公布的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全部22个学科排名中,国科大发表论文的被引频次国际排名107位,位列国内高校第一,其中材料科学和化学学科跻身ESI前万分之一行列;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工程、植物和动物科学、农业、地球科学7个学科进入ESI前千分之一,17个学科入选ESI前百分之一学科。
截至2017年12月,国科大有专任教师3000余名,其中两院院士15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60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10170名,其中两院院士238人,博士生导师6000余名。
国科大始终秉承中国科学院的育人传统,坚持在高水平科研实践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在学研究生已经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中国科学院的重大成果和产出都有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分布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3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个国家实验室、两个国家研究中心、7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89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9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众多国家级前沿科研项目,为学生培养提供了世界一流的科研创新实践平台。
截至2017年12月,国科大有在学本科生1447名;在学研究生4.7万名,其中博士生占52%,博士生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理学博士生占全国三分之一;在学外国留学生1571人,来自91个国家,其中外国博士生1011人,外国博士生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国科大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分布在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个学科门类。此外,国科大还拥有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应用心理、翻译、农业、药学、工程管理、公共管理10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2个。在保持自然科学领域学科优势的同时,国科大近年来不断加强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在管理学、哲学、医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实力也逐渐显现。
截至2017年底,国科大已经累计授予150162名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其中授予博士学位72678名。国科大培养了全国约四分之一的“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自1978年建校以来,所培养的学生有108名当选为两院院士。
面向未来,国科大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托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聚集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一流学科体系、产出一流创新成果、培养一流创新人才。到2020年,国科大将进入全球有影响力的一流研究型大学行列;到2035年,跻身全球一流研究型大学前列;到2050年,跻身全球顶尖创新型大学之列,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科教融合、协同创新的成熟道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科技进步做出不可或缺的贡献。
2019年国科大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大学科门类的200余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9000余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85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5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5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0名左右,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国科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证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单证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考生为同等学力人员: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项、第2项、第4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所和院系)、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五)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领域外,各研究所和各院系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在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各研究所或院系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规定截止日期后仍未确定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国科大和相关培养单位的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市研招办、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含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相关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5)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或“(081)物理科学学院”,然后按照网报系统要求进行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的填报。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左右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查。
考生必须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的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特别注意:部分考点省份要求网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不再受理补缴费。具体请仔细阅读省市招办和考点网报公告)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考生网上报名考点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缴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自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信息修改的申请。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依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医学、教育学和应用心理及药学硕士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依《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或研究所/院系自行组织命题。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两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医学、教育学和应用心理硕士及药学硕士招生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课科目(满分为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医学和教育学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或研究所/院系自行组织命题,不使用全国统考科目。
5.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
五、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组织,在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所在地进行。
2.各研究所或院系一般按照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复试要求由各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或院系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报考国科大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各研究所、院系依据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在不低于国科大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具体复试分数线要求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国科大自行划定,由各研究所或院系确定报考本单位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4.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所或院系确定并通知考生。研究所或院系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9.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10.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要求。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单位间调剂。具体调剂政策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八、录取
各研究所或院系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不能硕博连读转博。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研究所或院系硕士招生专业/方向的培养方式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十、基本学制
国科大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为2年或2.5年,具体由各研究所或院系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科特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度硕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如工商管理硕士等)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收取,具体参见相关培养单位的公告或通知。
3.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设置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十二、硕博连读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认本单位是否进行硕博连读和转博考核的时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究所或院系公布。
十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四、直博生
2019年我校具有博士培养点的各单位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5年或6年。所有接收的直博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请考生向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咨询。
十五、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七、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部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车老师
电话:010-82649886
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或http://admission.ucas.ac.cn
邮箱:ao@u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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