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简章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19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一般为10月25日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日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19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国防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类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为准;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复试科目见附件3。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院与招生专业详见《2019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2. 报考条件不低于“四”中各项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2015年9月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2017年9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或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为“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为“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6)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7),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18名,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35名,学习方式可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根据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18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尽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相关认证报告和证明文件还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2.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
3.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考生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单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转移档案的,所造成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5.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单考生还须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6)、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境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备案。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 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3. 初试成绩一般在2019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九、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流程见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
2.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将根据达到国家少民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4. 2019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体检时间同复试时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计划名额分配、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等情况确定。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与个人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书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十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三、合作培养
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四、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定向委培单位和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区、市民族教育厅(处)名称。
2.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5.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将正式投入使用,我校部分培养单位的部分导师,将入驻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单列。导师指导的部分2019级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顺德研究生院安排住宿(学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毕业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驻顺德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及研究生人数见附件5,如有变化,将在复试前另行网上公示。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六、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lxwm/4615.htm查看。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一览表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全日制
学费
(万元/学年)
非全日
制学费
(万元/学年)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70900
地质学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1
采矿工程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
0.8
—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8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0.8
—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0.8
—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
040
机械工程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0.8
—
050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
050
自动化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0.8
—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
070
数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0.8
—
070
数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
0.8
—
070
数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3
0.8
—
070
数理学院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
070
数理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5
—
1.6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3
0.8
—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
0.8
—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
0.8
—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0.8
—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2
3.4
5.4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2
—
2.25
100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3
0.8
—
100
文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
0.8
—
100
文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2
1.6
1.6
100
文法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3
0.8
—
100
文法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2
1.5
2.3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3
0.8
—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0.8
—
110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3
0.8
—
110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2
1.5
1.5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
3
1.2
1.5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87000
科学技术史
3
0.8
—
全校单独考试各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同对应的非全日制专业
表中划“—”表示该类研究生2019年不招生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4-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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