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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2020年硕士学位评估结果:6所大学被撤销,5所限期整改,1所主动放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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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称,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而“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认定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据悉,今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其中明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均应当接受专项合格评估。

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每轮次评估启动时,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应当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

    公布的名单及结果如下:

    一、6所大学的硕士授权点被撤销

    长春理工大学的会计、景德镇陶瓷大学的会计、长春工业大学的法律、河南工业大学的法律、沈阳建筑大学的艺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艺术硕士学位专业被撤销授权;

    二、5所大学的硕士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

    江西农业大学的教育、湖北工业大学的教育、湖南农业大学的教育、佳木斯大学的中国语言文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数学专业被要求限期整改;

    三、1所大学主动放弃硕士授权点

    重庆大学的艺术学理论主动提出放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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