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1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国(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其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要能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到;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其证书要能在学位网上查询到。学历或学位证书查询不到的,需要提前做纸质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办法,学位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位网(www.cdgdc.edu.cn/)学位认证办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符合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考生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2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打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学位证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书面说明。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可提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需要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学校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综合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29-81530723 |
国际商学院 |
庞老师 |
029-85310172 |
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029-8530391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高老师 |
029-85310069 |
体育学院 |
蒋老师 |
029-85310156 |
文学院 |
王老师 |
029-85310176 |
外国语学院 |
江老师 |
029-85303695 |
音乐学院 |
石老师 |
029-85310111 |
美术学院 |
徐老师 |
029-85310210 |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
张老师 |
029-85318752 |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
宋老师 |
029-85300904 |
历史文化学院 |
齐老师 |
029-85310060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龚老师 |
029-85310232 |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赵老师 |
029-81530750 |
化学化工学院 |
张老师 |
029-81530726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李老师 |
029-81530891 |
生命科学学院 |
张老师 |
029-85310266 |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
解老师 |
029-85310517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程老师 |
029-85310161 |
宗教研究中心 |
袁老师 |
029-8530880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董老师 |
029-81530709 |
心理学院 |
雷老师 |
029-85303236 |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乔老师 |
029-85303532 |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
周老师 |
029-81530873 |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
赵老师 |
029-85310680 |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张老师 |
029-8531876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任老师 |
029-81530722 |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
梁老师 |
029-85310659 |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名额
本年度计划招收教育博士38名。
名称及代码 |
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业务水平测试 科目名称 |
0451教育 |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
01学校课程与教学 |
田建荣 胡卫平 张文兰 龙宝新 程秀兰 刘 鹂 王庭照 刘全国 李高峰 史 兵 李贵安 万炳军 张 旸 马红亮 张丽锦 衣新发 李 忠 |
②课程与教学论 |
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 |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
游旭群 司晓宏 陈 鹏 祁占勇 张立国 李少梅 杨 洁 何菊玲 吴合文 郭文斌 陈秋珠 王振宏 赵晶晶 兰继军 袁利平 |
②教育管理学或管理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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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5174国际汉语教育 |
01 国际汉语教育 |
党怀兴 赵学清 邢向东 杜敏 黑维强 柯西钢 惠红军 李永平 郑元会 |
②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
注:业务要求”未达到本办法“二”中“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一)外国语
(1)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应专业毕业,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新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新GRE考试Verbal成绩154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1)中要求相当条件。
(3)英语水平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考生须参加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二)业务要求
申请—考核者需首先达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出的教育博士报考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下列第1项条件的任一条件或2-6项中的两项条件:
1.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正高职称。
如不具备第1项条件,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2项条件:
2.副高级(3年以上)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3.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较大影响者。
4.近3年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
5.近3年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教育学科相关论文2篇,或有独立著作1部以上,或合署著作2部以上。
6.近3年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在基础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
业务水平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视为达到业务要求。
(三)其他要求
申请者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且心理健康。申请者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专长及学术成果。申请者需对学术研究有兴趣,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之外,申请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2.外语水平材料复印件。如出国留学、国家级权威英语考试等方面的材料。
3.研究成果:近5年以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
4.研究计划: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科研设想和研究计划等(不少于1500字)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1.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参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snnu.edu.cn/info/1007/1872.html)。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并于2021年3月4日-3月5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期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3月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我院协同研究生院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教育博士“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届时将根据我校研招网公示名单,通知申请者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及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外语水平测试通过名单由教育学院公布)
外语水平测试时间(教育学院组织):
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0日下午14:30-17:30
(3)综合考核。我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考查。
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及递补名单。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4月11日(具体时间段、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阶段
1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毕业条件
(一)教育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E级(权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F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须为第一作者,如另一篇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同时提交1篇经导师组认可的在实践研究方面的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二)如未达到(一),需以第一作者在F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厅局级(地市级)及以上管理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奖励1项(第1人);
2. 主持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厅局级(地市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管理课题或科研课题1项;
3. 参与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编写,且不少于1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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