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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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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 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 1952 年,1984 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 工学院,2004 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 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 较高的骨干大学”;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 年获得“全国毕业生 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 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 年、2016 年、2021 年连续三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 工程”;2016 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 年入选教育部 2018 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50 强、2021 年入选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 1500 余亩,校舍建筑面积 100 余万平方米,拥有 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以及门类齐全的基础实验 室和专业实验室。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 4.58 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 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 192 万余册,电子图书 163 万余册,电子期刊 153 万余册。学校建有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智慧 快捷的校务平台。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电气与电子工 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数字艺术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 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芯片产业学院)、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师 范学院、国际学院、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17 个教学单位;图书馆、 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档案馆、期刊社、农机工程研究设计 院、农机鉴定站、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医院等多个直属单位。 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 学生近 2 万人,研究生 7000 余人,国际学生近 1000 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40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700 余人, 专职博士、硕士生导师 8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 66%以 上。现有国家级人才 28 人次、省级专家人才 201 人次。学校还先后从 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包括 9 名国内院士 和 9 名国外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 400 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 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 56 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特色专业 4 个,国家 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31 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3 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 3 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8 个,湖北省品牌专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荆楚 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专业 35 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 14 个,湖 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6 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 16 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 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 个、湖北高校实验教 学示范中心 10 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5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3 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3 门,国家级一流课程 6 门,省级一流课程 38 门,省级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 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5 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1 项,省级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 项;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 2 项;首届全国教材建 设奖 1 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 化的战略需求,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主导的“135+”学科发展 战略。现有 1 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 个湖北省优势学科, 5 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 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 个湖北省优 势特色学科群;有 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 个一级学科硕 士学位授权点,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3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工 程学、农业科学”2 个学科进入 ESI 前 1%。 

  学校建有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 中心、1 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芯片产业学院)、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 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 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 个湖北省人文社 科重点研究基地、5 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 个湖北省 协同创新中心、18 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 个省级校企 研发中心、41 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16 家产业研究院等各类科 研平台。2012 年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200 余项,其 中国家级项目 550 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 450 多部;收录高水平论文 3000 余篇,其中 SCI 论文 1700 余篇;有效授权专利 2600 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167 项,其中国家科技奖 1 项,国家专利优秀奖 2 项,省部级科研一等奖 26 项,省级专利金奖 1 项。学校紧紧围绕 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对接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创 建政产学研联动新机制,科技服务湖北位居省属高校前列。2020 年 10 月,学校作为湖北唯一试点入选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 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湖工做法”和“湖工经验”受 到科技日报、长江日报、湖北省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和报 道,受到政府、企业及社会的高度支持和赞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蓬勃发展,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 英国、德国、法国等 30 多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 140 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 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师生公派出国 留学项目资格高校,师生年均出国(境)交流研修人数居省属高校前 列。学校举办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专注于培养国际 化绿色工业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另举办有 10 余个本、硕、博 不同层次的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在读学生 1700 余人。学校获批设有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 “111 基地”)2 个,另获批设有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 3 个、湖 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 个,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获批全省首个省级 国际化示范学院。国家科技部授权学校举办有“TEFL in China”外 籍教师执业资格培训项目武汉中心,学校成立有“中英超快激光加工 技术研究中心”“中法岩土力学与混凝土材料研究中心”等 20 余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学校大力开展来华留学教育,通过了全国高等学 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学校还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成立有“湖北 工业大学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全国首 批 13 家协作网络单位之一。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数字农业与智能农机》《湖 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入选 EI 源 刊目录,连续 12 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多次被评为“中 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 期刊”。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 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自由发展,国际视野”的治 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 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 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 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其中,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部级奖 4300 余项,在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 模、结构设计竞赛等国家级重大竞赛中均获有重要奖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 2021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排名 第 61 位、2017-2021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 70 位。学校乒乓球队曾获得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超级组男子单打冠军和 女子单打冠军,篮球队为 CUBA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十六强(2021年荣获 CUBA 湖北赛区总冠军),并于 2022 年开始与湖北省体育局合 作共建高水平男子篮球队。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有 就业创业学院、创新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意集 市、省级众创空间等众多创新创业平台,并入选首批“湖北省大学生 创业示范基地”,先后涌现出“全国创业英雄十强人物”“全国创业 英雄百强人物”等成功创业典型。 

  学校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表彰,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美誉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外事(侨务)工作先进单位”“湖 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 组织”“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委先进党委中心组”“省属 高校‘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 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 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 力开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 “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贡献。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一)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 年招生专 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学费按规定学制 3 年执收,分年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 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9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 业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 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 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

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 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 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 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七)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 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二)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 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的 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100×30%     (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 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0.6 万元/人/年(20%)、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01 室 

联系电话: 见官网

单位网址: https://yjs.hbut.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https://yjs.hbut.edu.cn/info/1096/10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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