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 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 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目 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近13000人。 学校拥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其中,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 重点学科。 2023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 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 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15个类别 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200人 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 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5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学科按 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7个为自设二级学科(学科代码第5位为“Z”)。
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中(其中工程专业学位5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 人左右。
4. 拟在9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 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设计)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442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49人左右(其中10个计划数用 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计划数均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 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校对研究生实行弹性修业年限,硕士研究生(包括各种专业硕士学位等人员)基本 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 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 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 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 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 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 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 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 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 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 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 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 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 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 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 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 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 (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 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 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 管理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 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电子信息、机 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为8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2000 元/人/年,艺术硕士16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生:学费2.2万元/人/年。
3.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8万元/人/年,金融硕士3.5万元/人/年, 会计硕士3.5万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10万元/人 (前两年4万元/人,第三年2万元/人), 其他均为1.8万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 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 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 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 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 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 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岗位 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 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有王大纯创新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无锡金 帆奖学金、爱贝尔奖学金、华狮化工奖学金、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 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更多生源地贷款信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官网进 行查询。
六、信息公开与服务
1. 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及初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 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ug.edu.cn)对外 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cugyzb)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3. 我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不能在其报考专 业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 诉、申诉渠道畅通。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 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贾老师、洪老师
网 址:http://yz.cug.edu.cn
电 话:见官网
电子信箱:见官网
文章来源:http://yz.cug.edu.cn/page/detail/PVKZRL/892/5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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