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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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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尤其是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100。

2023年,我校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具体招生计划请考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和全日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原则上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专业介绍,见官网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wnu.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

三、招生方式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复试含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w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西北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报考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原则上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在职证明》、《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单位是具体工作单位的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因报考录取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具体采取哪种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以及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等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在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则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以《准考证》具体规定为准。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 (200分)

英语(二)(10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旬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生80元(笔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有加试科目考生140元(加试30元/门)。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4.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西北师范大学MBA中心官网。

5.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中心官网。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6.复试基本要求

参照西北师范大学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7.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理论与实践考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8.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1)查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2023年3月下旬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5)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9.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流程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对通过全国联考成绩达到国家B类线且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及格的考生,在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思想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与实践考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MBA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学费、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和住宿情况

1.学制: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制5年。

2.学费:全日制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非全日制每生每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教材费、资料费学生自理。

3.培养方式: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培养。

4.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西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住宿安排: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含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电话:见官网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教学10号楼C座502室

邮编:730070

E-mail:见官网

MBA中心官网:https://mba.nwnu.edu.cn/

本简章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西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

原标题:西北师范大学 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ba.nwnu.edu.cn/2022/0923/c5734a19670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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