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名(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专业介绍、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及推免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及达线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数。
二、报考及录取类别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也可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自主择业。
5、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录取时从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6、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山西财经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山西财经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以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公告为准。考生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五、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12年7月前有效),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3)考生在填写学历证书编号时,应填写学校编号,如填写为流水编号则需要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六、准考证发放事宜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规定时间采取网上打印方式,我校不再邮寄。
七、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财经大学
单位代码:10125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30006
有关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其他事宜,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sxufe.edu.cn)查询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
本目录同时列出各专业复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历年专业科目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望广大考生周知。
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
Email:yzb_sxuf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