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部共建”大学,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91年历史。我校现有18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河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是为适应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对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的需要,面向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设立的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高层次、务实型、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MBA教育中心。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全国联考时间:2012年10月28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
3、全国联考考试地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从学位网下载,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
4、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大学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生限额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要求,我校201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限额为75人。考生被录取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春季入学。
六、学制及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35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
七、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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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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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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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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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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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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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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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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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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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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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养方向
根据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河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2年河北大学MBA教育拟设方向如下:①企业战略管理;②企业财务管理;③人力资源管理;④营销管理;⑤运营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视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从上述范围内选择。
九、培养方式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每年利用法定节假日集中一段时间授课。总学习时间不低于半年,同时要完成相应的调研实习工作。
MBA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MBA研究生在学完核心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后,即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环节。学位论文要求紧密结合科研和社会实践,尤其是企业管理的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MBA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河北大学MBA教育中心
联系人:贾浩杰钟伟
联系电话:0312-5073162;18803123998;13001401234
E-mail: mba@hbu.cn
网址:http://mba.hbu.cn/
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凯华
联系电话:0312-5977058;
E-mail:xueweiban2003@hbu.edu.cn
网址:http://xwb.h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