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GCT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和40号文件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现将各学位类型基本入围分数线、资格审查办法及第二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位类型基本入围分数线
专业学位名称 |
考生GCT成绩 总分不低于 |
GCT成绩各单科分数不低于 |
报考条件 |
农业推广硕士 |
168 |
20 |
1、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
兽 医 硕 士 |
17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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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硕士 |
18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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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
180 |
20 |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二、资格审查:2014年1月12日8:30—16:00
达到基本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请持:
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网上下载打印,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GCT考试准考证。
④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⑤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以上审查材料请用A4纸复印,按顺序用燕尾夹固订成册。
考生于2014年1月12日8:30—16:00,到我校研究生学院(东校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2014年1月13日上午:8:30——10:30 专业课测试。考试内容见招生简章。
2014年1月13日下午:14:00开始 综合面试。
考试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西校区。
注意事项:(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全国联考GCT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 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
1、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有一定比例要求,按国家文件执行。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全校考生总体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
3、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
乘车路线:火车站西广场乘16路;客运中心汽车站乘5路、36路;火车东站乘K1路到火车站,再转乘16路或5路,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西门下即可。
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2- 7521303
附件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方式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