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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MBA|MPAcc考研复试分数线发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发布日期:20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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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启航教育编辑注:箭头表示与2013年该校分数线对比变化 表示上升 表示下降)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2014年北理工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350 50 75
经济学[02] 365 55 83
法学[03] 330 50 75
教育学[04] 320 50 150
文学[05] 360 55 83
理学[07] 320 50 75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15 45 68
医学[10] 330 50 150
管理学[12] 350 50 75
艺术学[13] 340 40,美术学35 60,美术学53
照顾专业* 305 45 68
强军计划 300 40 6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5 30 45(满分150),90(满分300)
应用统计硕士 330 50 75
国际商务硕士 350 55 83
法律硕士 315 50 75
教育管理硕士 310 45 68
艺术设计硕士 335 40 60
英语笔译硕士 355 55 83
工程硕士 305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A:155 45 90
B:国家线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160 45 90
会计硕士 200 50 10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基本复试线为照顾线,享受照顾政策。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院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

  4.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需: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4.管理类联考考生(MBA[微博]、MPA、MEM)、教育管理硕士:除1中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

  ②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

  ③硕士毕业2年或2年以上。

  5.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6.国防生:2014年所有国防生的保留资格年限一律为2年。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

  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②《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7.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工作规定:

  1、我校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制定不低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复试分数要求,上线考生请与相关学院联系确认。强军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219;邮箱:yjszb@bit.edu.cn

  5、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导航”)。

  四、调剂;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

  (1)学术型研究生:

  除照顾学科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12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照顾专业的基本分数线即可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照顾学科。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本校学术型研究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12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复试线,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一志愿报考工学的考生达到工学基本分数线和一志愿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珠海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3.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办理向校外调剂手续。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满足调剂条件和报名条件的MBA、MPA、MPAcc、MEM之间可以互相调剂,MBA、MPA、MPAcc、MEM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学科专业,未参加MBA、MPA、MPAcc、MEM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调剂到MBA、MPA、MPAcc、MEM专业。教育管理硕士的调剂需满足其报考条件要求。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01 宇航学院 赵老师 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
002 机电学院 张老师 68913373 zhanghua@bit.edu.cn
003 机械与车辆学院 任老师 68914346 ren_zhenjiang@bit.edu.cn
004 光电学院 张老师 68918440 zhili@bit.edu.cn
005 信息与电子学院 吴老师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006 自动化学院 卢老师 68913758 yixue@bit.edu.cn
007 计算机学院 来老师 68913478 lljing@bit.edu.cn
008 软件学院 付老师 68944324 fuql@bit.edu.cn
009 材料学院 凌老师 68913947 7777@bit.edu.cn
010 化工与环境学院 张老师 68912916 scee@bit.edu.cn
016 生命学院 陈老师 68915244 cyj@bit.edu.cn
017 数学与统计学院 杨老师 68913829 yanghuilei@bit.edu.cn
018 物理学院 刘老师 68913163 liumingtotti@163.com
019 化学学院 刘老师 68914780 kunliuinfo@163.com
021 管理与经济学院 刘老师 68912481 liufangyjs@163.com
02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王老师 68912691 wxming@bit.edu.cn
023 法学院 孙老师 68915173 sunhaiyanlaw@163.com
024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68912690 dypxzx@bit.edu.cn
025 设计与艺术学院 魏老师 68912682 yuanxiaw@bit.edu.cn
026 教育研究院 单老师 68912793 shanjiefei@163.com
033 继续教育学院 熊老师 68914575 xxd@bit.edu.cn
088 图书馆 吕老师 68913707 bitlib@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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