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2005]10号)、《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2005]72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破格复试的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学院初审,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陈岑等8位同学破格复试,具体名单如下:
姓 名 |
学院名称 |
类别 |
陈岑 |
人文学院 |
学术型 |
聂晗明 |
经济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曾加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陈玉花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董婧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黄文健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蔡文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范舞燕 |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日—4月17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予反馈。
公示电话:22865580(校监审处) 22865506(研招办)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日
福州大学2014年MBA MEM MPAcc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流程
福大研〔2014〕13号
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和福建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
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和招生原则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研究
生招生改革,狠抓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切实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执行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和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线要求。
部分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有关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招生类
别和复试比例制定不低于教育部A类线要求的相应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比例
所有专业(领域)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至1:1.4之间(根据招考情况和学科
专业特点,会计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比例可最高至1 :1.5),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根
据专业(领域)情况自行确定。
各专业(领域)计算复试考生人数时应将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扣除该专业(领域)的推免生数
后再按相应的复试比例计算。
四、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主要解决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拟破格复试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仅限单破,即只对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若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须是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学术型考生破格复试的其它要求和程序按《福州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2005〕10号)执行,专业学位考生破格复试的其它要求和程序按《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福大研〔2005〕72号)的规定执行。
拟破格的考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填写《福建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福建省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破格录取线下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校研招办。破格复试考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
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复试(已复试的推免生可不必再复试)。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及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014年我校允许原报考学术型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调剂至专业学位类型,但不允许报考专业学位类型考生调剂至学术型。
学院应根据我校的报考条件、复试要求、调剂原则、复试比例和报考志愿(调剂志愿)分别确定攻读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复试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六、推荐免试生原则上要分配给博士生导师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指导。
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4月16日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复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由各学院在
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开具发票事宜由各学院自行与计财处协商办理。
九、复试录取阶段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3月28日 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
发或邮复试通知书、报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和申请表,有关信息公开
4月8-14日 复试、体检、政审,公示破格生名单,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4月14日 校内招生计划调
4月中下旬 拟录取名单公示
十、学校申诉电话
监审处:22865580,研招办:22865506
十一、有关报表请从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专区下载,报送的有关材料还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发
送到:yuxj@fzu.edu.cn。
十二、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更华
成员:林述温 何希耕 张玉辉
秘书:俞晓菁
福 州 大 学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