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二、招生限额: 100人
三、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四、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面试,由我校人文学院单独组织。
五、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2—4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并由东南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6万元人民币
八、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025-83792234 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