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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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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二、招生限额: 100

三、报考条件:

2010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四、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面试,由我校人文学院单独组织

五、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24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并由东南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6万元人民币

八、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025-83792234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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