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4年我校将在纺织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工业设计工程等十三个工程领域(详见附件1)招收、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在职业余学习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3至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论文选题必须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论文形式为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由学校与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我校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录取名额
1、全国联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
2、学校复试:复试一般12月中下旬由我校组织。届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和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注意:持有通过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获得学士学位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处(010-82379480)出具的认证报告;持有通过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获得本科学历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持有党校、军校所颁发的学历和学位的报考者的要求同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如影响录取,考生须承担相应责任。
3、录取名额为60名。
四、报名及录取时间安排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天津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将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015年3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3、入学
开学时间暂定为2015年3月下旬。
五、其它
1. 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 收费标准:3万元/人。
3.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均以国家及天津市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00387
咨询电话:022-83955016,联系人:宋老师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
点击查看: 2014年在职GCT工程硕士招生简章汇总244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