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自1999年起同意我校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2014〕18号文件)批准,广东工业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及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其中工程硕士在16个工程领域招生,分别为:机械工程、工业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动力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办法
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记住网络报名编号)。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请考生严格按照学位网公布的在职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上传,我校会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我校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码。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月11日—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1、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2楼;2、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3、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现场确认点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所在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学考试采取两阶段制考试办法。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具体如下: 10月26日 8:30-11:30
考试大纲如下:
类别(代码) | 联考科目 | 考 试 大 纲 |
工程硕士(085200) | GCT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第二阶段: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该表与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名考试费160元[广东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到我校有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后,参加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评卷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广东工业大学(单位代码11845)各工程领域联系方式及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科目为:
所在学院 | 联系电话 | 联系老师 | 代码 | 名称 | 第二阶段考试专业课 |
机电工程学院 | 39322303 | 张老师 | 085201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基础 |
085236 | 工业工程 | 工业工程基础 | |||
自动化学院 | 39322469 | 许老师 | 085210 | 控制工程 | 控制工程专业基础综合 |
085207 | 电气工程 | 电气工程专业基础综合 | |||
轻工化工学院 | 39318653 | 马老师 | 085216 | 化学工程 | 化学综合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9322296 | 肖老师 | 085229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学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39322571 | 辛老师 | 085204 | 材料工程 | 材料科学基础 |
085206 | 动力工程 | 热工基础 |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 | |||
计算机学院 | 39322277 | 周老师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C语言与软件工程 |
085212 | 软件工程 | ||||
信息工程学院 | 39322259 | 闵老师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基础综合 |
管理学院 |
8708302987083565
87083010 |
吕老师李老师
陈老师 |
085239 | 项目管理 | 企业管理 |
085240 | 物流工程 |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政治理论 |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39322510 | 刘老师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方向)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基础综合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37627592 | 周老师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方向) | 建筑设计原理 |
艺术设计学院 | 37626765 | 李老师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专业设计 |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参照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划拨的录取指标数,由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工程硕士学费(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两个专业除外)每年1.3万元,共计3.9万元;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两个专业学费每年1.5万元,三年共计4.5万元。工程硕士教材费三年共计600元,多退少补,按实际结算。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我校选派具有行业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五、注意事项
1、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招生单位及其教师将不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
3、通过第一、第二阶段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国家统考,不需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不需发表学术论文,只需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即可申请毕业答辩。
4、为统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将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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