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 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在机械 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 项目管理(管经)、建筑与土木工程(建工)、水利工程、项 目管理(建工)、船舶与海洋工程、车辆工程、化学工程、环 境工程、动力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艺)等 15 个领域招收 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440 人,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 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0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 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10%)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 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 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 计)答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在 6月 20 日—7 月 10 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信息 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 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 位报名登记表》。未进行网报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 7 月 11 日—14 日持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 本人无法查询,须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rz/进 行学历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的复印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 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 不得更改。
在现场确认时,凡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包 括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 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否则不予确认。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现场确认时采取预报名。采用预报名方式的考生现 场确认时还需交《预报名承诺书》,并于 10 月 9 日持规定的有 效身份证件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教楼 612-2 室)修改 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后续通 知 http://gs.dlut.edu.cn/zyxw.asp 和网报公告的最新通知。
10 月 16 日后,考生可从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 书等材料一并提交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存 在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时 间定于 2014 年 12 月下旬,资格审查和录取等工作具体事宜另 行通知。
三、考试与录取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阶段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 GCT)。考试大 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 版社)。
考试时间:2014 年 10 月 26 日 8:30-11:30。 GCT 成绩一次有效。 考试地点: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第二阶段
考生达到我校的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可参加我校自行组 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2014 年 12 月下旬。
考试地点:根据参加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dlut.edu.cn 的通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学 习年限一般为 2.5-3 年,最长学制不超过 5 年。入学时间在 2015 年 3 月。 根据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学员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五、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 课程,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各学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 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 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由大连理工大学 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费用和论文指导费用由各学部(院)根据国家相 关文件精神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详情咨询各工程领域负 责老师。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11-84706071
联系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研教楼 612-2 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子信箱:28750468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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