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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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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招生名额

领域及代码 所属学院(学部)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代码:085221) 轻工学部 工程管理、食品安全与营养、食品加工技术、药物制剂
制浆造纸工程、农产品加工与贮藏、清洁生产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代码:085203) 机械工程学院 检测技术及应用、精密仪器设计、产品质量工程、机器视觉检测及质量评价
建筑与土木工程(代码:08521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建筑景观及建筑学、工程管理、建材(防水材料)材料与工程
机械工程(代码:08520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代码:085237)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包装工程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数码艺术
经济与政法学院 工程管理、产业园区规划与设计、产业组织设计
材料工程(代码:085204) 轻工学部 高分子材料及成型加工、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友好材料及应用
电气工程(代码:08520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传动、电力系统自动化、光伏发电系统
计算机技术(代码:085211)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及应用、软件工程、智能信息处理
理学院 计算机安全工程、软件工程与软件开发、信息处理技术
管理学院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电子商务规划与设计、IT项目管理
生物工程(代码:085238) 轻工学部 生物制药、发酵工程、酿造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
控制工程(代码:085210)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工业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与管理、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技术
化学工程(代码:085216) 轻工学部 精细化学品的合成与应用、功能材料与催化技术、化工技术经济、清洁生产的膜分离技术、水污染治理技术与藻类资源化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其中任何流程未完成,报名均无效,所缴报名费不退。(一)网上报名:

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请务必及时、准确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今后教育评估、论文抽检、质量监督等工作以及考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的依据。

(二)现场确认:

7月11日—7月14日,照片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及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为085200。

四、考试科目及形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组织。

10月17日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初试

1.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GCT(全国联考,成绩一次有效);

3.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复试

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科目及形式: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我校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录取调剂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自学及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时间为3~5年。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学生工程硕士学位。

、联系方式

薛老师:15722280251

点击查看: 2014年在职GCT工程硕士招生简章汇总244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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