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我校正式录取前应从已就读的学校办理完毕退学手续。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2.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税务硕士(MT)和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31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
2. 复试:时间2015年 4 月(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会发布相关公告、通知,请考生留意及时查阅。我校2015年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各专业简介,历年专业课试卷详见招生工作-历年试题库子栏目,请广大考生自行上网浏览、下载!
招生代码:10592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gduf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zb@gdufe.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联系人:吴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科点简介:1、师资条件: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科点目前拥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的MPA师资队伍。专任教师62人,其中正高职称27人,副高职称21人;48人获博士学位,11人获得硕士学位,30%有国外进修和学习经历。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门课程均配备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聘请了政府机关、社会机构、其他高等学校具有丰富学术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培养的“双导师”制。2、研究实力:近3年本学科点共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教育部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广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7项,还承担了大量市厅级和横向项目,到位经费达500多万元,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8篇,专著16部,省部级以上奖励3项。3、合作办学:我校已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人才局签署了共建MPA教育中心的协议,与多个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签订了研究生和本科生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为保证MPA的培养质量创造了优良见习、实习条件。
培养目标:立足广东、面向基层,为党政机关、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以及语言表达和社会交往能力,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地方政府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管理、城镇化与城市治理专题、土地问题研究、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公共文化服务专题等。
报考资格:1、2015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2、2015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3、2015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获硕士学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就业方向:主要在公共组织或公共部门从事公共服务工作,包括在各级地方党、政、群机关;各类事业单位;非营利公共组织(各种协会、基金会、工会等);公司企业的人事、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管理、服务、政策分析与咨询工作。
专业代码:125200 咨询电话:020-84096023
序号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1 |
地方治理与行政法治 |
(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英语二 |
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 |
2 |
社会组织与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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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地经济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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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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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表示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其他为自命题科目。
考试题型及相应分值:
(1)《政治》问答题100分
(2)《外语》问答题100分
(3)《综合素质》问答题200分
考试大纲
1、《政治》(政治理论考试):从复试试题中抽取题目回答问题,考察考生政治观点和政治敏感性。
2、《外语》: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先作自我介绍,然后从复试试题中抽取题目回答问题。听说交流环节考察考生的听力、用词恰当性、语法准确性和熟练程度。问答环节考察词汇掌握、流利程度和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考生从复试试题中抽取题目回答问题。考察专业背景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行为、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心理成熟程度)、应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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