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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在职法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发布日期:2014-12-30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4]43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下发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的通知》([2013]147号)、《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简章》和我校研究生招录政策,现将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和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校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0名。
二、初试总成绩在216分及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附后)。录取复试比例为1:1.2。
三、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需准备和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原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5、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承诺书1份;
7、本人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复试费为每生200元。
各位考生请将以上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承诺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
按照规定,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有任何一项不属实者,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1.2014年1月10日—11日。1月10日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到地点: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办公室(与研究生教育院为同一办公楼)
2.1月11日笔试(政治理论及法律职业素质综合测试)
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标准以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合成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中央政法机关、法指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职法律硕士教育的特性和本校招生政策,凡在西部和基层从事政法工作、在政法系统从事政法业务工作10年以上、曾获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没有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3)在报考资格审查表上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未提交承诺书或提交的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研究生教育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六、其他有关事项
第一学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方式:
张老师:029-85385136
E-mail:xbyjs@126.com
附件:复试名单.xls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