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划定,为顺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决定复试及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具体实施,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单位在职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最低分:外语22分,总分142分。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最低分:外语27分,总分125分。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最低分如下:
学位类别 | 领域名称 | 外语 | GCT总分 |
教育硕士 | 学科教学(英语) | 60 | 206 |
教育管理 | 26 | 190 | |
学科教学(体育) | |||
现代教育技术 | |||
心理健康教育 | |||
体育硕士 | 体育教学 | 18 | 152 |
运动训练 | |||
社会体育指导 | |||
工程硕士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2 | 174 |
计算机技术 | 20 | 184 | |
会计硕士 | 不区分领域 | 20 | 178 |
艺术硕士 | 美术 | 22 | 154 |
(二)复试名单确定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种学位类型按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点击查看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
四、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所有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五、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0.3。最终录取名单按学院或专业领域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三)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资格和学历审核后予以录取。
六、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2日,复试考生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备案表)和《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到相关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了解复试安排(时间、地点、标准、办法等)。各相关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到、安排复试。
1月13日上午8:00—10:00政治理论(由学院组织考务,1月12日下午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
1月13日-1月14日,各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评卷等工作。
1月15日,复试合格者缴纳第一年学费,学费标准: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硕士6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8000元/年。
1月16日—1月30日,进行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2月20日前,学校将数据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上线考生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西北师范大学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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