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
1.招生限额: 100人
2.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联考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20分;
(2)“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科目(满分200分)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
(3)“英语”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大于或等于25分。
3.符合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5年3月7日、8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复试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备 注 |
2015年3月7日 周六 |
上午9:00-12:00 |
第四教学楼 (研究生院) |
办理报到手续、资格审查等 |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立即至3楼研究生院多媒体教室,凭身份证、复试证进行《政治理论考试》笔试。 |
下午14:30-16:30 |
第九教学楼 |
专业考试科目(科目见招生简章)笔试 |
||
2015年3月8日 周日 |
上午9:00 |
第四教学楼 1至3楼 |
面试 |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证书的毕业日期必须为2011年7月31日前)、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认证报告:
(1)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3.资格审查表1份(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有效)(注:中小学教师的人事部门一般在所属教育局)。
4.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专业考试、政治理论。
2.面试:对考生的政治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
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成绩计算
1.复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各科目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3.考生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联考总成绩×60%+(复试)专业考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20%
七、招生限额(各专业领域招生限额见下表)
表1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各招生领域专业招生限额 |
||
序号 |
专业领域 |
招生限额 |
1 |
教育管理 |
20 |
2 |
现代教育技术 |
3 |
3 |
小学教育 |
5 |
4 |
心理健康教育 |
10 |
5 |
学科教学(化学) |
2 |
6 |
学科教学(美术) |
5 |
7 |
学科教学(生物) |
4 |
8 |
学科教学(数学) |
8 |
9 |
学科教学(物理) |
1 |
10 |
学科教学(音乐) |
5 |
11 |
学科教学(英语) |
18 |
12 |
学科教学(语文) |
14 |
13 |
学前教育 |
5 |
|
总计 |
100 |
八、录取
1.各招生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既不参加各招生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也不予录取。
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复试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3.我校可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生源质量等情况对各专业领域招生限额做适当调整。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符合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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