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北京举办政治经济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可申请经济学硕士)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注: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理论、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经济学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经济学实用技能。
三、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系)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照片:一寸4张,两寸2张。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 |
(1) 微观经济学 | (2) 宏观经济学 |
(3) 国际金融 | (4) 货币银行学 |
(5) 财政学 |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7)现代营销管理 | (8)财务管理 |
(9)经济体制比较研究 | (10) 国际贸易 |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政学),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
2、学费为40000元/人,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3、学费汇入帐户
【户 名】北京大学
【帐 号】0200004509089131151
【开户行】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请注明: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xxx(学员姓名)学费。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