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方向仅限第一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培养方案相符合的教师队伍和基本生源保证);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教育硕士学位于2011年始开始招收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方向。各招生单位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及社会需要,自行确定招生学科领域,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自定招生限额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招生规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 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该学位获得者要掌握某门学科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要懂得现代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 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分设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两个培养方向。
目前,我国教育硕士招生考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普通中学、小 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 研员或管理人员。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5门课程。在职联考,一般在7月报名,10月考试。被录取考生春季入学,采用不脱产学习或全脱产学习形式。学生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第二类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被录取考生秋季入学,毕业时可获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在幼儿数学与科学教育研究、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教育研究、学前教育史研究、学前教育评价研究、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研究、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学前教育专业由教育学院招生。该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在职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今年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