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授课方式。
学制为3年。
授课地点: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考生学历或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只能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月日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和金融学综合,满分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背景、职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标准
10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3001(李老师)027-68754991(叶老师)
传真:027-6875262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06室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