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19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教育硕士招生领域,并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招生领域备案。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限报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