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所在省市 | 广东 |
调剂专业 | 化学工程、生物化工、植物病理学等 |
是否有公费名额 | 未知 |
发布时间 | 2015-03-05 |
截止时间 | 未注明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5年继续接收校外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的考生)。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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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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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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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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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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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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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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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08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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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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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208
1592036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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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ming10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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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艺 08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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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 08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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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0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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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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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
工学083201,农学09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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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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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361
158899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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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415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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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工学083202,农学09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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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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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51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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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5151916@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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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工学083203,农学09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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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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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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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 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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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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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989
1342221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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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5186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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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植物保护 0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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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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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
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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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2282307
134302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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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jtian@163.com
Hhl_123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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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 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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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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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遗传育种 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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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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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699
1501321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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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34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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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培育 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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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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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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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园艺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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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风景园林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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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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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智能控制 0832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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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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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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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84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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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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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兽医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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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师
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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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9245697
1342763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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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102127@qq.com
9569244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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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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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机械化 0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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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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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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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gc@zh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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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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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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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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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3173
1371051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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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y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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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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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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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教学楼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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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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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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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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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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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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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0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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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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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b@zh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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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2015年复试控制线(一区)。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2015年调剂相关要求未发布前,可先行参照往年国家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http://yz.chsi.com.cn/kyzx/tjzd/201303/20130321/402181644.html)。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前,可提前与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联系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尽快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将尽快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办法并准备相关材料。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奖助贷政策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机会。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外,学校将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1、研究生助学金:2015级研究生一年级每月发放700元,二年级及三年级每月发放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人10000元/年,二等奖每人6000元/年;三等奖每人3000元/年。一年级奖励面为100%,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根据相应条件获奖;二年级时,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年级时,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即可获奖。
3、助研津贴:自然科学类每月不低于300元/生;人文社科类每月不低于200元/生。
4、助管津贴:学校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参与助管岗位的竞聘。助管津贴标准为每月300~500元,视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而定。
5、由学校为2015级研究生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依国家下达名额组织评审,新生符合相应条件也可参评。
7、出国交流学习资助:我校从2013年起每年选拔优秀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并由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8、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助学贷款。
五、其他
复试办法及时间等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yjs.zhku.edu.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