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 | 长春理工大学 |
所在省市 | 吉林 |
调剂专业 | MBA、应用统计、光学工程、机械工程等 |
是否有公费名额 | 未知 |
发布时间 | 2015-03-13 |
截止时间 | 未注明 |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公布,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网站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根据我校初试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生专业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001 | 理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专业学位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型 | ||
0774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2 | 光电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085202 | 光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3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型 |
085201 | 机械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型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专业学位 | ||
085210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5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083500 | 软件工程 | 学术型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
085212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085204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7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70300 | 化学 | 学术型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学术型 | ||
085216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8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学术型 |
085238 | 生物工程 | 专业学位 | ||
009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学术型 |
085236 | 工业工程 | 专业学位 |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学术型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011 | 文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135100 | 艺术 | 专业学位 | ||
012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学术型 |
035200 | 社会工作 | 专业学位 |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术型 |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区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本科毕业生(应届或往届)。
三、专业特殊要求
1、电信学院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复试科目相同,复试笔试科目为电子技术基础50%信号与系统50%;不同则复试笔试科目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2、化学专业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含有机化学和无机化学,复试笔试科目在物理化学和分析化学中选择一门。原则上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中国语言文学、法学专业按一级学科调剂,入学后根据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情况确定研究方向。
四、调剂流程
1、3月18日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会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登陆我校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三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五、其他
1、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制3年。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见招生简章。首轮复试考生有资格参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
2、我校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底,具体安排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ust.edu.cn)查看相关通知。
六、我校与吉林动画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单位 | 专业(领域)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吉林动画学院 | 计算机技术(085211) | 2 |
录取考生均享受“吉林动画学院助学金” 5000元。 具体优惠政策可咨询吉林动画学院杨老师(0431-87019946) |
工商管理(125100) | 2 | ||
艺术(135100) | 2 |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 计算机技术(085211) | 2 |
考生如选报联合培养计划,在调剂系统报名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联合培养单位。我校一志愿考生如选报联合培养计划,可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长春理工大学研招办王老师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380204(兼传真)0431-85582476